成都商報訊(記者 劉文藻)日前,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《關於進一步推進中心城區舊城改造規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的通知》,進一步對中心城區規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進行了明確。
  《通知》要求,改造範圍內房屋的補償費用包括房屋補償費、政策性補償費、政策性補助費、政策性補貼、提前搬遷獎勵五部分。政策性補助費中明確了,住宅按每戶1200元發放搬家補助費,產權調換需要過渡的,發放兩次搬家補助費。
  選擇貨幣補償的,住宅按改造範圍內房屋評估價的30%給予購房補貼;非住宅按改造範圍內房屋評估價的20%給予購房補貼。物管費補貼根據改造範圍內房屋建築面積,按1.8元/平方米·月的標準,一次性發放5年。對提前簽訂補償協議、完成搬遷並交付房屋的,可按項目改造補償方案給予不同檔次的戶獎和樓棟騰退獎,但總計每戶不超過8萬元。  (原標題:中心城區舊城改造提前搬遷獎勵 每戶不超8萬元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wleklyx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